各位领导、各位老师:
为做好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年度财务决算、保证数据准确性,需对个人借支及未报销进行清理。根据《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》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中相关内容:
第七条 报账时间的规定
一、业务报销时间的一般规定
一般的业务报销,应于业务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办理相应的验收、入库手续;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账、归还借款等手续。
二、暂借款的归还或报销规定
凡在办理业务之前已预先借用现金或支票的,必须与已经办结的业务一起结清。
为避免跨年度发票2025年不能使用,请各位经办人或业务发生未报销的12月之内完成报销。有特殊情况需写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报备,谢谢配合!
财务处
2024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