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现金管理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-03-28

 

关于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

货币资金管理和项目资金申请流程的通知

各系、部、中心:

根据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北方联字2016】第1文件要求,财务部对学院货币资金管理,项目资金申请流程做以下工作规范:

1、文件规定,财务部每天下班前库存现金不能超过50元人民币。自通知之日起,凡教职工报账、借支款项、学生的奖、助、补、退款及其他涉及现金的经济往来均以网银的方式进行支付,外出参加技能比赛、学习培训和各类会议的教职工,如有报名费和会议费开支,应提供收费单位账号由财务部直接汇款给对方,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务,请提前一天到财务进行预约,财务于用款当天下午三点半以前支付;

2、各系、部、中心有项目资金申请的,要求先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经费需求交财务部进行预算、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方可报学院领导逐级签批,具体流程如下:各系、部、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——财务部预算、审核意见——分管院领导签批——院领导签批——董事长签批。

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财务部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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